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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检查中的“五防”
2005/1/23 21:31:15
随着“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到来,各项安全检查陆续展开,笔者认为,安全检查中要注意“五防”:
一防“走马观花”。有些安全检查,由于检查对象战线长、单位多,就“点到为止”而不求严细。这样一来对存在的隐患就不容易发现。
二防该当机立断的却“缓期执行”。对检查出来的事故隐患现场能解决的却不及时处理,或者是必须立即处理的却只是记录在案,来个“缓期执行”,致使“刚检查完就发生事故”。
三防感情用事。由于人际交往频繁,在行使安全奖罚权力时,往往带有人情色彩。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单位往往牵扯到某种利害关系而影响正确评价或者奖罚轻重不当,不能“一碗水端平”。
四防“以吃代罚”。奖罚制度对促进安全生产有一定作用,但奖、罚金必须要有依据,不能口说为凭否则就失去了管理的严肃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取而代之的是形式主义,弄虚作假。
五防“以罚代法”。有的部门检查,主要是为了找罚款对象,交了罚款,一了百了。不但不能消除事故隐患,反而破坏了部门形象,实际上构成更严重的新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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